第一步:填写以下资料至科发处备案(相关表格在科发处部门官网下载)
①附件2《专利实施许可(转让)合同备案申请表》
②附件3《专利申请技术实施许可(转让)合同》
③内江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类合同审签表
④内江职业技术学院专利实施许可(转让)同意书
第二步:提交附件2和附件3至科发处初审(按照附件2和3的模板填写,不建议增删条款和内容);
第三步:学校对专利转化进行公示(公示期15天);
第四步:签订合同(科发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);
第五步:打款(对方打款至学校对公账户,开户行及账号:建行内江东兴支行 ,5100 1687 9080 5809 2034)。
备注:
1. 科发处需要留存以下原件各一份:①附件2《专利实施许可(转让)合同备案申请表》;②附件3《专利申请技术实施许可(转让)合同》;③内江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类合同审签表;④内江职业技术学院专利实施许可(转让)同意书。
2. 建议:初审通过后,附件2和附件3各自打印4份、经济类合同审签表打印1份、专利实施许可(转让)同意书打印2份。除承办部门签章外,学院层面的签章均由科发处集中送签。
3.工作联系电话:0832-2261291